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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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7 22:57
不可以,以福建省为例。
《福建省城镇集资建房管理规定》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八条 集资建房可享受下列优惠待遇:
(一)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教育设施配套费、商业网点配套费、人防费;
(二)投资方向调节税为零税率;
(三)减半收取水电增容费;
(四)集资建房用地纳入计划,需新批行政划拨土地的,*应尽量给予优惠,土地管理部门应及时划拨建设用地;
(五)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惠待遇。
扩展资料:
《福建省城镇集资建房管理规定》相关法条:
第十四条 集资住宅建成后,应由单位统一持有关批准文件和市、县房改部分产权核定意见,分别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集资建的住房,产权归个人所有的,一般住用五年后可以依法进入市场,在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所含土地收益和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收入归个人所有。
第十五条 个人取得部分产权的,一般住用五年后方可进入市场,售、租房收入在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所含土地收益和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单位和个人按各自的产权比例进行分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福建省城镇集资建房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