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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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7 11:27
关于“欠钱不还,到哪个*去起诉”问题,需要结合借贷双方的实际情况来定:1、借贷双方在借款合同、借条、欠条等合同中约定了去哪个*起诉的,应该去约定好的*起诉;2、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去哪个*的,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的*、借款合同履行地的人民*、 借款合同签订地的*、原告居住地的*、标的物所在地的*(如抵押财产所在地)。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十八条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