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7 11:30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06:38
缴纳社保女职工产假完毕后或流(引)生完孩子一年内,由公司经办人员带上
(1)《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盖上公司公章(若为灵活就业人员工作人员不用盖公章);(2)结婚证书正本;(3)《独生子女证》正本(生育第二胎需给予《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正本及影印件);(4)出院记录影印件(医院门诊流(引)产手术治疗给予病史及病假条)。每个月1~10日(遇传统节日延期)到市医保中心申请办理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成分补助金的领取。医保中心审批资料后,确定合乎享受生育商业保险工资待遇的,按有关要求将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费划归缴纳社保企业账号。生育津贴按月派发,员工孕妇分娩或流(引)产本月逐渐享受。
注:领取流(引)产补贴的不用给予以上。流(引)产不享受一次性营养费。
2、【社保卡查询,五险一金查看】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费工资待遇规范
(1)符合我国要求享受3个月及之上生育假的女红,由股票基金依照当地上本年度员工平均收入的2%付款一次性营养费。
(2)生育津贴以女红孕妇分娩或流(引)产前12个月自己均值缴费基数为规范(缴纳社保满10个月不够12个月的,以女红孕妇分娩或流引产手术前10个月自己均值缴费基数为规范),依照人口数量计划生育单位要求的产假天数付款。已享受过晚婚晚育补贴的,不会再反复享受。
(3)流(引)产补贴按早期妊娠小产20天、中期妊娠流(引)产42天的标淮付款。
(4)用人公司下发的产假工资小于生育津贴规范的,由用人公司按照规定规范补充。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06:39
想要申请领取的话应该是去单位申请的,你只需要在单位里申请了之后,单位相关的一个人员就会帮你去相关的部门申请,然后核实了你的具体事宜之后,就会给你拨款了。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06:39
可以去当地的民政局进行申领,因为只有民政局有这样的业务,也只有民政局才会为你办理这样的业务。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06:40
这个是有条件的,必须是在职的女职工,连续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之后才可以去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