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0:37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7 11:36
在市政工程中,道路交叉口或主支道路平面交叉部分的工程量,按实体的工程量体积(面积)计算。搭接部分不重复计算工程量,实际施工中发生的量属于施工因素,就好比材料损耗一样,不列入结算工程量内,这里是指同一工程项目合同内,属同一标段,同一施工阶段实施的。追答按切点桩号计算,为理论计算量,A单位报了的事实存在的(需申报签认),不重复的量应该考虑,B单位没报属B单位漏报,作为我们审计部门应该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应该告诉B单位漏报的情况,B单位若补到签证手续,可以考虑列入结算。
起终点位置搭接工程量若没有进行申请和相关部门的签字确认的话,一般不予考虑,我们审计结算都是按照理论切点位置考虑。
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