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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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2 12:10
小区一、二楼是商铺,售价本来就比小区的其他楼层高得多。既然是商铺,商户就很可能在自己购买的商铺的外墙面上做广告。如果商户在自己购买的商铺的外墙面做广告还要给小区全体业主支付租金,于情于理于法都不通。所以解释上宜认为,这部分商户的外墙面的所有权属于商户
从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来看,屋面的所有权应当归属于全体业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这意味着,业主购买房屋的同时也得到了所买房屋所在小区的全部土地共有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这就说明,业主所买房屋所使用的土地使用证标明的土地范围内的所有公共建筑,只要计入了公摊的范围,全体业主就对其享有共有权。由此可见,楼宇屋面的所有权是归全体业主所共有的。
商铺外墙广告位应归全体业主共同拥有,由物业公司管理使用,使用费用由物业公司收取。
以下是广告位的相关介绍:
1、定义:
广告位置是指一则广告在特定媒体发布时所处的规定地位。在印刷广告中,是指其处于哪一版面,或是某一版面上的某一具体地位。在电波媒体广告中,是指其按照节目的编排和时间顺序,放置在哪个时段。
2、特征:
广告处于不同位置时,引起消费者注意力的大小程度是不相同。选择广告的位置有两种,即:空间位置与时间位置。广告的空间位置,以报刊杂志为例,指广告所占整个报刊版面的比例,又指广告本身面积的大小。大幅广告比小幅广告在同样条件下更容易受人注意。比如,在同一杂志刊登广告,如果广告处于封面、封底或封二、封三的位置,则比登在杂志中间的某页上更能引起读者的注意。如果必须登在杂志中间,则应该登在杂志中内容最精彩的文章旁边,这样会更好地引起读者对该广告的兴趣。
商铺外墙广告使用权归房主,如承租人经得业主同意,使用权可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