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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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2 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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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视网
时间:2022-07-31 01:23
1、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以小时作为工作时间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2、 非全日制用工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就业形式多样化而发展起来的用工形式。与全日制用工相比,非全日制用工更为便捷、灵活,既有利于用人单位灵活用工,也有利于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促进劳动者就业。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30 22:31
法律分析: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以小时作为工作时间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非全日制用工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就业形式多样化而发展起来的用工形式。与全日制用工相比,非全日制用工更为便捷、灵活,既有利于用人单位灵活用工,也有利于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促进劳动者就业。非全日制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这种方式主要是指钟点工以及一些兼职工作,非全日制用工方式也是很普遍的。比如,节假日为一些公司作临时促销员,比如一些小企业聘用的兼职会计,只在月底报税时到用人单位作帐等等。对于全日制劳动者,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而对于非全日制用工,其劳动以小时计酬,一般而言劳动技术含量不高,劳动关系的稳定性也并不强,期限较短,如果允许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为了降低劳动力成本,有可能试用期满就辞退劳动者,这对劳动者则非常不利,因此劳动合同法规定了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衍生问题: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要注意什么事项?
1、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是以小时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2、劳动者可以与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3、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4、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5、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
6、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7、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