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溶性微粒检查需要怎么用到什么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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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2 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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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2 03:02
取浓度范围为(1000-1500)粒/ml、直径分别为10um,25um的微粒标准物质(可根据仪器类型确定微粒大小),缓慢摇匀静置气泡消失进行测定,第一次数据弃后连续测定3次,测量结果的平均值与与微粒计数标准值的相对误差为微粒计数误差。微粒计数误差标准:不大于20%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2 03:03
本法系用以检查静脉用注射剂(溶液型注射液、注射用无菌粉末、注射用浓溶液)及供静脉注射用无菌原料药中不溶性微粒的大小及数量。本法包括光阻法和显微计数法。当光阻法测定结果不符合规定或供试品不适于用光阻法测定时,应采用显微计数法进行测定,并以显微计数法的测定结果作为判定依据。
光阻法:PLD-601B药典不溶性微粒检查仪
显微计数法:PLD-MPCS2.0显微镜颗粒度分析系统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2 03:03
本法系用以检查静脉用注射剂(溶液型注射液、注射用无菌粉末、注射用浓溶液)及供静脉注射用无菌原料药中不溶性微粒的大小及数量。
本法包括光阻法和显微计数法。当光阻法测定结果不符合规定或供试品不适于用光阻法测定时,应采用显微计数法进行测定,并以显微计数法的测定结果作为判定依据。
光阻法不适用于黏度过高和易析出结晶的制剂,也不适用于进入传感器时容易产生气泡的注射剂。对于黏度过高,采用两种方法都无法直接测定的注射液,可用适宜的溶剂稀释后测定。
试验环境及检测 试验操作环境应不得引入外来微粒,测定前的操作应在洁净工作台进行。玻璃仪器和其他所需的用品均应洁净、无微粒。本法所用微粒检查用水(或其他适宜溶剂),使用前须经不大于l.0μm的微孔滤膜滤过。
取微粒检査用水(或其他适宜溶剂)符合下列要求:光阻法取50ml测定,要求每10ml含lOμm及10μm以上的不溶性微粒数应在10粒以下,含25μm及25μm以上的不溶性微粒数应在2粒以下。显微计数法取50ml测定,要求含10μm及10μm以上的不溶性微粒数应在20粒以下,含25μm及25μm以上的不溶性微粒数应在5粒以下。
第一法(光阻法)
测定原理 当液体中的微粒通过一窄细检测通道时,与液体流向垂直的人射光,由于被微粒阻挡而减弱,因此由传感器输出的信号降低,这种信号变化与微粒的截面积大小相关。
对仪器的一般要求 仪器通常包括取样器、传感器和数据处理器三部分。
测量粒径范围为2~lOOμm,检测微粒浓度为0~10000个/ml。
仪器(PLD-601A药典不溶性微粒)的校准 所用仪器应至少每6个月校准一次。
(1)取样体积 待仪器稳定后,取多于取样体积的微粒检査用水置于取样杯中,称定重量,通过取样器由取样杯中量取一定体积的微粒检査用水后,再次称定重童。以两次称定的重量之差计算取样体积。连续测定3次,每次测得体积与量取体积的示值之差应在±5%以内。测定体积的平均值与量取体积的示值之差应在±3% 以内。也可采用其他适宜的方法校准,结果应符合上述规定。
(2)微粒计数 取相对标准偏差不大于5%,平均粒径为10μm的标准粒子,制成每1ml中含1000~1500微粒数的悬浮液,静置2分钟脱气泡,开启搅拌器,缓慢搅拌使其均匀(避免气泡产生),依法测定3次,记录5μm通道的累计计数,弃第一次测定数据,后两次测定数据的平均值与已知粒子数之差应在±20% 以内。
(3)传感器分辨率 取相对标准偏差不大于5%,平均粒径为10μm的标准粒子(均值粒径的标准差应不大于1μm),制成每1ml中含1000~1500微粒数的悬浮液,静置2分钟脱气泡,开启搅拌器,缓慢搅拌使其均匀(避免气泡产生),依法测定8μm、10μm 和12μm三个通道的粒子数,计算8μm与10μm两个通道的差值计数和10μm与12μm两个通道的差值计数,上述两个差值计数与10μm 通道的累计计数之比都不得小于68%。若测定结果不符合规定,应重新调试仪器后再次进行校准,符合规定后方可使用。
如所使用仪器附有自检功能,可进行自检。
检查法
(1)标示装量为25ml或25ml以上的静脉用注射液或注射用浓溶液 除另有规定外,取供试品至少4个,分别按下法测定:用水将容器外壁洗净,小心翻转20次,使溶液混合均匀,立即小心开启容器,先倒出部分供试品溶液冲洗开启口及取样杯,再将供试品溶液倒入取样杯中,静置2分钟或适当时间脱气泡,置于取样器上(或将供试品容器直接置于取样器上)。开启搅拌,使溶液混匀(避免气泡产生),每个供试品依法测定至少3次,每次取样应不少于5ml,记录数据,弃第一次测定数据,取后续测定数据的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
(2)标示装量为25ml以下的静脉用注射液或注射用浓溶液除 另有规定外,取供试品至少4个,分别按下法测定:用水将容器外壁洗净,小心翻转20次,使溶液混合均匀,静置2分钟或适当时间脱气泡,小心开启容器,直接将供试品容器置于取样器上,开启搅拌或以手缓缓转动,使溶液混匀(避免产生气泡),由仪器直接抽取适量溶液(以不吸入气泡为限),测定并记录数据,弃第一次测定数据,取后续测定数据的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
(1)、(2)项下的注射用浓溶液如黏度太大,不便直接测定时,可经适当稀释,依法测定。
也可采用适宜的方法,在洁净工作台小心合并至少4个供试品的内容物(使总体积不少于25ml),置于取样杯中,静置2分钟或适当时间脱气泡,置于取样器上。开启搅拌,使溶液混匀(避免气泡产生),依法测定至少少4次,每次取样应不少于5ml。弃第一次测定数据,取后续3次测定数据的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根据取样体积与每个容器的标示装置体积,计算每个容器所含的微粒数。
(3)静脉注射用无菌粉末 除另有规定外,取供试品至少4个,分别按下法测定:用水将容器外壁洗净,小心开启瓶盖,精密加入适量微粒检査用水(或适宜的溶剂),小心盖上瓶盖,缓缓振摇使内容物溶解,静置2分钟或适当时间脱气泡,小心开启容器,直接将供试品容器置于取样器上,开启搅拌或以手缓缓转动,使溶液混匀(避免气泡产生),由仪器直接抽取适量溶液(以不吸入气泡为限),测定并记录数据;弃第一次测定数据,取后续测定数据的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
也可采用适宜的方法,取至少4个供试品,在洁净工作台上用水将容器外壁洗净,小心开启瓶盖,分别精密加入适量微粒检查用水(或适宜的溶剂),缓缓振摇使内容物溶解,小心合并容器中的溶液(使总体积不少于25ml) ,置于取样杯中,静置2分钟或适当时间脱气泡,置于取样器上。开启搅拌,使溶液混匀(避免气泡产生),依法测定至少4次,每次取样应不少于5ml,弃第一次测定数据,取后续测定数据的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
(4)供注射用无菌原料药 按各品种项下规定,取供试品适量(相当于单个制剂的最大规格量)4份,分别置取样杯或适宜的容器中,照上述(3)法,自“精密加入适量微粒检查用水(或适宜的溶剂),缓缓振摇使内容物溶解” 起,依法操作,测定并记录数据,弃第一次测定数据,取后续测定数据的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
结果判定
(1)标示装量为100ml或100ml以上的静脉用注射液 除另有规定外,每1ml中含10μm 及10μm以上的微粒数不得过25粒,含25μm及25μm以上的微粒数不得过3粒。
(2)标示装量为100ml以下的静脉用注射液、静脉注射用无菌粉末、注射用浓溶液及供注射用无菌原料药 除另有规定外,每个供试品容器(份)中含lOμm及10μm 以上的微粒数不得过6000粒,含25μm及25μm以上的微粒数不得过600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