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借款与索贿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1:39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7 02:26
法律分析:区分借款与索贿的方法有:
(一)考察主体双方地位关系。
民事借贷关系有如下两个突出特点:一是双方一般为平等民事主体;二是具有明显的民间互助互利性。
而“借款”型受贿犯罪中,借贷双方往往具有某种职务或业务上的制约与被制约的关系,或具有特定关系里的地位差别。
(二)考察主体双方交往情况。
民间借贷,往往是在亲朋好友间进行,双方往往保持有日常交往和接触,或者有经济上的来往。
如果双方关系一般,日常很少往来甚至是初次交往,出借方就慷慨解囊,尤其在借款数额较大且没有打借条的情况下,其正常民事借贷的说法就值得怀疑。
(三)考察出借方是否请托借入方利用职务便利为其谋取利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如何区分借款与索贿
法律分析:区分借款与索贿的方法有:(一)考察主体双方地位关系。民事借贷关系有如下两个突出特点:一是双方一般为平等民事主体;二是具有明显的民间互助互利性。而“借款”型受贿犯罪中,借贷双方往往具有某种职务或业务上的制约与被制约的关系,或具有特定关系里的地位差别。(二)考察主体双方交往情况。民间借...
如何界定借款和索贿
界定借款和索贿的方法有:1、考察借贷双方的主体地位一般来说,民事借贷关系的双方为平等民事主体,即便社会地位有所差别,就借贷关系而言,双方地位平等,往往是亲戚、朋友关系,平素也多有往来;而在“借贷”型受贿犯罪中,借贷双方往往具有某种职务或业务上的制约与被制约的关系,或具有地位上的特别差距,...
以借为名的索贿和借款的区别
一、以借为名的索贿和借款的区别1、区别是以借款为名索取财物的应认定为索贿。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借为名向他人索取财物的,应当认定为受贿。在具体认定时,不能仅仅看是否具有书面借款手续,应当根据以下因素综合判定:(1)有无正当、合理的借款事由;(2)款项的去向;(3)双方平时的...
从哪些方面界定受贿与借款?
一、从哪些方面界定受贿与借款?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借为名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非法收受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应当认定为受贿。具体认定时,不能仅仅看是否有书面借款手续,应当根据以下因素综合判定:1、有无正当、合理的借款事由;2、款项的去向;3、双方平时关系如何、有无经济往来;4、出借方...
以借为名的索贿和借款的区别
以借为名的索贿和借款的区别是以借款为名索取财物的应认定为索贿。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借为名向他人索取财物的,应当认定为受贿。索贿,是指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主动向他人索要或勒索并收受财物。索贿并非刑法上规定的独立罪名索贿不是独立的罪名,而是受贿罪的一种类型。行贿...
怎样认定以交易形式收受贿赂,受贿罪的量刑标
一是出借方是否要求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其谋取利益;借款方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其谋取利益;二是有无正当、合理的借款事由,款项的去向情况;三是有无还款期限约定,借款后是否有归还的意思表示及行为;是否有归还的能力;四是有无第三人在场。如果行贿或受贿嫌疑人讯问时均否认第三人知晓其...
以借为名的索贿和借款的区别
以借为名的索贿和借款的区别是以借款为名索取财物的应认定为索贿。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借为名向他人索取财物的,应当认定为受贿。在具体认定时,不能仅仅看是否具有书面借款手续,应当根据以下因素综合判定:1、有无正当、合理的借款事由;2、款项的去向;3、双方平时的关系如何,有无经济...
如何区分借款与索贿
如何区分借款与索贿 (一)考察主体双方地位关系 一般来说,民事借贷关系有如下两个突出特点: 一是双方一般为平等民事主体,即便社会地位有所差别,也往往具有亲戚、朋友的身份关联,且在职务、地位等方面没有制约和隶属关系; 二是具有明显的民间互助互利性,部分是无偿、无息的,出借方对借入...
一般的民事借贷和以借为名进行的受贿,索贿的区别
1、有无正当、合理的借款事由;2、款项的去向;3、双方平时的关系如何,有无经济往来;4、出借方是否要求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其谋取利益;5、借款后有无归还的意思表示及行为;6、是否有归还的能力;7、未归还的原因。从以上七个方面可以归结通过借款方式达到受贿和索贿目的的行为方式,从主观...
借钱属于索贿吗
法律分析:如果借款人无正当、合理的借款事由,借款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出借人谋取了利益,借款人借款后也没有归还的意思表示及行为,则可以认定是索贿。不符合上述情况的,借钱不属于索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