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强制要求年休假一次性休完合理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1:40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31 11:21
公司年假总共五天,不能一次性休完,这样的规定不违法。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条例规定,年假是按单位安排的,单位有权利,所以不能连续休年假并不违法。年假是指给员工放年假。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用人单位有权结合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自己公司的员工带薪休假制度,只要用人单位的制度没有违反国家相关规定,上级劳动部门是不能干预的。员工可以和企业进行协商,争取连续休假,如果企业不同意,只能按企业规定执行。如果企业有调休制度,可以和企业协商,把公休假转换为调休,并向企业出具书面承诺,如果当年调休没休完,放弃三倍工资补偿,也许企业会考虑的。但什么时候休假,员工自己可以决定,尽量把假期留到最需要的时候休。从公司的生产或管理来看,当然年休假安排在淡季比较有利。当然每个公司都不一样,公司规章制度也不一样。为了公司的正常经营,不让员工连续休假也是可以的。
法律依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七条 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年休假,应当征求工作人员本人的意见。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人员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对其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支付标准是:每应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工作人员年休假工资报酬中,除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收入外,其余部分应当由所在单位在下一年第一季度一次性支付,所需经费按现行经费渠道解决。实行工资统发的单位,应当纳入工资统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