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1:43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26 17:10
俗话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房产纠纷应当尽可能提供需要的证据,包括录音。录音证据属于视听资料,属于证据的一种形式。不过录音证据容易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所以录音证据形成中,在录音中,应先表明自己的身份及录制时间,并巧妙地引导或者提示对方表明身份,以增强证据的可信程度。另外录音证据需要保存在原始载体里,不要剪切或者删除了。录音证据不能有疑点,否则会成为对方质证的突破点。录音证据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所以需要充分提供其他证据与录音证据相佐证。房产纠纷中,要尽可能保存一切沟通记录,通话尽量录音。录音时,注意录音时间、录音地点的选择,以保证录音的质量。除此之外,尽可能通过文字方式保存沟通记录,例如微信、短信、邮件、书面沟通函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26 17:11
依据最高人民*司法解释规定,录音资料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要分情况而定。若是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反而言之,如果未经相关当事人同意的录音录像资料没有侵害到他人的合法权益,也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则该录音录像资料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
根据以上规定,你虽未经朋友同意而偷录的录音资料没有侵害到朋友的合法权益,也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而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所以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但如果只有这一个单独的证据,而没有其他证据佐证,那么,这个录音证据的证明力还是有所欠缺的。
因此,最好找一些其他的证据来佐证。而且,威*利诱下的录音资料是无法作为证据的。
扩展资料:
电话录音选型重点:
基本功能:提供基本的录音、监听、查询、回放、管理等功能
可靠性、稳定性:能适应大量的并发多路同时录音,长时间(7×24小时〕不间断运行的需要而不停机。
可维护性、可操作性:系统易于操作管理,无需安装维护升级大量的客户端软件,网络查询使用,设计界面人性化,软件体系架构符合技术发展趋势。
可扩展性:改变系统体系架构或进行硬件升级时,不会对目前运行的系统产生大的冲击,软件功能更能方便扩充。
性能和容量:当有大量的并发操作如录音、查询、回放时,系统运行性能不会降低。
可重用性:系统可以与客户的其它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功能可以被重用,不仅仅为录音本身而用,录音的数据可以被继续利用能真正成为企业的资产。
录音播放: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技术点,录音播放是完全基于网络应用的以流媒体方式实现,即使是体积很大的录音文件也只需等待2~3秒便可播放。而市场上相当多的录音软件在播放录音时,是以文件查找后播放的方式,等待时间长,管理不方便。
安全性:包含一定安全强度的用户登录认证,密码/密钥不应该是明文,应该使用加密强度较高的算法如3DES或SHA或MD5这类强度的加密算法。
用户权限认证-功能权限认证:不同的操作员有不同角色,而不同的角色有对系统各菜单有不同的使用权限。
用户权限认证-数据权限认证:不同的操作员根据其组织层次关系的不同(组长、组员、部门经理等〕所访问的数据是不一样的。
电话录音重要性:
1、电话录音可完善企业电话管理制度
2、记录每个来电为日后业务跟踪做基础
3、电话定单繁忙时可随时重听通话内容
4、实时录音让您的电话业务避免口说无凭
5、在业务发生纠纷时可做法律证据
6、考察企业电话与人力资源的利用率
7、解决电话繁忙时可能出现遗漏而错过商机
8、集体分析重要客户电话商谈时的心理从而共同制定业务对策
9、全面考察企业员工的工作能力、业务水平、电话礼仪规范
10、迅速发现及杜绝有损害企业利益行为
11、降低公司电话费开支,追查大额话单通话内容
12、长期保存通话记录避免员工离职丢失公司客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电话录音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26 17:11
依据最高人民*司法解释规定,录音资料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要分情况而定。若是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反而言之,如果未经相关当事人同意的录音录像资料没有侵害到他人的合法权益,也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则该录音录像资料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
根据以上规定,你虽未经朋友同意而偷录的录音资料没有侵害到朋友的合法权益,也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而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所以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但如果只有这一个单独的证据,而没有其他证据佐证,那么,这个录音证据的证明力还是有所欠缺的。
因此,最好找一些其他的证据来佐证。而且,威*利诱下的录音资料是无法作为证据的。
扩展回答:
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参考资料:缓刑网页链接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26 17:12
依据最高人民*司法解释规定,录音资料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要分情况而定。若是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反而言之,如果未经相关当事人同意的录音录像资料没有侵害到他人的合法权益,也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则该录音录像资料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
根据以上规定,你虽未经朋友同意而偷录的录音资料没有侵害到朋友的合法权益,也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而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所以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但如果只有这一个单独的证据,而没有其他证据佐证,那么,这个录音证据的证明力还是有所欠缺的。
因此,最好找一些其他的证据来佐证。
而且,威*利诱下的录音资料是无法作为证据的。
扩展回答:
根据2002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明确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该条文是对非法证据的排除规则。明确规定了除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包括侵害公共利益和他人隐私)或采用违法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如擅自将偷录设备安装到他人住所)取得的证据外,其他情形取得的录音证据不视为违法。
参考资料: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