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4年在一家外贸公司上班一年多后才给了一份劳动合同法签名字,合同书上的开始日期与结束日期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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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22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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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7 15:17
劳动关系是自用工之日起建立,除劳动合同外还有工作服、工作证、证人证言、工作记录等可以证明。可以要求补缴之前未缴纳的社会保险。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除维持/提高原待遇与劳动者续签外劳动者不同意外,其余情形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上诉情况你都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7 15:18
可以提起法律诉讼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7 15:18
你好,一切以合同为准——之前没签合同,也只能怪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