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残疾要赔偿什么费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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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21 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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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2 17:05
工伤残疾要赔偿的费用有:
1、医疗费,特殊治疗费,是指治疗残疾的特殊费用;
2、伙食补助费;
3、交通费,关于医生出诊的交通费;
4、停工留薪期工资;
5、护理费;
6、伤残辅助器具费;
7、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8、伤残津贴;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