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1 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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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4 09:08
我认为,你在单位干了20年的"临时工",现在让自已全额礼交社保不但不合理,而且还不合法。合理的做法是单位要承担应缴部分,自己承担个人应缴部分,同时单位要承单滞纳金,个人不承担。
事业单位的临时工的产生
以前,由于改革开放社会的发展,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缺乏而不能适应工作需求,于是就招录了一部份的临时工,协助开展工作。
当时招录的人员有*门招的治安员、计划生育部门招的计判生育工作小分队人员、财政所招用的财政税收助征员和机关单位招用的资料员(微机员)等人员。
这在当时称为几员,这些人员工资较低,没有编制,但由于工作肯干好用,总是冲在前面干最苦最累的工作,所以,用人单位不愿解聘他们,于是一直以临时工的身份在单位生好。
为什么干了二三十年确没有缴社保
这是社会的一个历史遗留问题,我1988年去单位做临时工,一直到2009年,单位才给我买社保,其中没买的原因是对国家社保法的执行不力和职能部门监管不力造成。
单位招用的临时工,在当年不是财政支付工资,而是单位在收取的一些当时充许收取的费用中列支。比如三提五统费、治安联防费、计生罚款和卫生防疫费等。
而这些人在使用时根本没签劳动合同,工资是领导说了说,根据当时当地工资情况,领导说每月多少就发多少,没有增长机制。
后来这批人时间用久了,因身份特殊,文化普遍较低,一直不能入编,成了单位的老大难问题。不过后来很多人转移为公益性岗位人员,于是工资按最低工资领取,有了养老保险,今天有了五险,但还有少部分人未缴社保。
现在补缴社保让个人全部承担缴费是否合理
我认为这是不合理的。因为国家的有关社保缴费的规定是工资的28%,其中,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就算补缴,都应该按此规定执行。
我在2019年,找原单位为我补缴了1995劳动法实施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要给劳动者买社会养老保险的社保,补缴从1995年1月到2008年12月接继,共计十四年正都是单位承担应缴部分,我承担个人补缴部分。共计缴费达六万二千多元,其中单位缴了四万七千多,我缴了一万五千多元。
我国的有关社保缴费规定,全都是单位承20%个人承担8%,以上未缴是用人单位的责任,并不是自已个人的责任,所以,如果单位让你一个人全部承担,这是不合理和不合法的。
遇上这种情说该怎么办呢
你现在干了20年的临时工,要补缴社保,必须单位出面,在这种情况下如与单位产生矛盾,对你补缴不利,你可以先行垫钱补缴,过后找单位支付该由单位支付的部伤。
社保缴费时,收费单位是把个人和单位应缴部分分别计算出单的,如果找单位给付时不给,你就可凭交费依据向*提起诉讼,要求单位履行义务。
结束语:
在事业单位干了20年的临时工,与单位成了劳动关系,属合同制用工,按规定单位应该给你购买社保,如果没买是单位未履行义务,现在补缴,要你个人承担全部费用,这是错误的,应按应缴费的单位20%和个人8%的方式缴纳。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4 09:09
不合理,只要用工,单位就要给职工购买社保,单位缴纳的部分不应当由临时工承担。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4 09:09
并不合理,即使是临时工,事业单位也需要为员工交五险一金,社保不需要员工自己全额补交。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4 09:10
是非常合理的事情,因为一直以来都是临时工,没有进入编制,所以也只能自己补交这个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