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19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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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1 10:50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如下: 1级不超过15000元的,税率为5%,速算扣除数为0。 2级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750。 3级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税率20%,速算扣除数为3750。 4级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9750。 5级超过100000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为1475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