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19 21:50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06 01:18
可以。购物津贴为商家让利行为。例如门槛为400-50,50元为商家让利,折扣上不封顶。比如消费买满800,则购物津贴可减100元。
“购物津贴”使用范围:报名参加淘宝活动的商家,店铺全店商品(包含正式活动商品、预售商品及非活动商品)均须支持使用“购物津贴”(部分不支持购物津贴使用类目除外,不支持类目点此查看),购物津贴折扣上不封顶。要注意:活动商家,但没有报名商品的,仍生效购物津贴。
扩展资料:
“购物津贴”退款规则:
1、如消费者订单未支付,取消订单,订单关闭后,购物津贴在有效期内会退回;
2、如果订单已经支付但卖家未发货,申请全额退款,卖家同意、订单关闭后,购物津贴在有效期内会退回(按照该笔订单实际使用的购物津贴金额退还);申请部分退款,按购物津贴分摊的比例退回。
3、如果订单已经支付且卖家已发货,申请全额退款,卖家同意、订单关闭后,购物津贴在有效期内会退回(按照该笔订单实际使用的购物津贴金额退还);申请部分退款,按购物津贴分摊的比例退回。
4、如您已经确认收货,购物津贴不会退回。
参考资料来源:淘宝网-购物津贴通用规则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06 02:36
现在的优惠平台挺多,找一个正规的平台或者网址领取优惠卷有保障,优惠卷一般是商家为了冲销量的一种营销手段,对消费者来说很划得来,一般是没有*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06 04:10
双11购物津贴使用规则是什么? 双十一购物津贴”可与天猫点券、天猫超市卡、超市银泰卡、支付宝红包、现金红包、集分宝、单品优惠券、店铺优惠券等叠加使用,但是与任何形态的天猫购物券均不可叠加使用(包括天猫购物券、天猫购物券-行业券、天猫购物券-合作券、天猫购物券-品牌券等)。 消费者付款时默认优先使用单品优惠券、店铺优惠券,如使用以上优惠后订单仍满足 “双十一购物津贴”使用条件则可继续叠加使用“双十一购物津贴”。 例如:双11购物津贴在400减50元门槛下,若同时购买A,B店商品共400元时,A店铺订单金额(扣减完单品级优惠、店铺及优惠、双十一优惠券后)为80元(双11购物津贴分摊10元),B店铺订单金额为(扣减完单品级优惠、店铺及优惠、优惠券后)320元(双11购物津贴分摊40元)。 上不封顶:例如:店铺中某个一级类目参与双11购物津贴活动,且双十一满减门槛为 “每满400减50”,若一位消费者拥有120元的购物津贴。 1)若消费者下单金额满400元,则可抵扣50元; 2)若消费者下单金额满800元,则可抵扣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