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24 17:49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07:29
1、可以报警,但是涉及的是民事纠纷问题,*一般是不管的,他们去了也只是做做调解工作。
2、目前对承租人最好的办法是: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提起诉讼,同时申请财产保全。
3、承租人在占有、使用房屋时,最基本的义务就是按合同交纳租金。
4、这同时也是出租人通过出租行为获取收益,行使收益权的表现。
5、我国《合同法》第227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交付。
6、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7、而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22条的规定:“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
8、该法第24条第(四)项也同时规定,拖欠租金累计达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扩展资料:
房屋租赁登记
第十三条 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市、县*房增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文件到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第十五条 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书面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书;
当事人的合法证件;城市*规定的其他文件。
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须提交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
第十六条 房屋租赁申请经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后《房屋租赁证》。
县*所在地以外的建制镇的房屋租赁申请,可由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委托的机构审查,并颁发《房屋租赁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07:29
可以报警,但是涉及的是民事纠纷问题,*一般是不管的,他们去了也只是做做调解工作。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07:30
首先要联系房客与之沟通 如果这期间联系不到房客也没有接到房客的电话并且合同已经合法终止时 房东是可以收回房子的 这种事情*是不予理会的 但是最好把原违约房客的东西做好保存一周 并将此事在居委会做下备案就可以了追问我可以说他非法入侵民宅报警吗?已经和他快撕破脸了 就差要打起来了 总不能等打起来*才来吧?刚才我才去把它的电啦掉了。。问题是电表箱在屋子边上 一会他又接回去了。。。。人民*什么用都没有嘛?追答找当地的居委去处理是最妥善的 *是不会理会这种纠纷的 遇到这样的房客确实也很痛苦 现在房子已经到期 你有权利收回房子 如果居委会管不了就去*起诉了 之前我也遇到你一样的问题 报警*来了登记下就走了 说不属于他们管辖范围 后来只有找居委会 居委会去人化解也没有用房客就说没有钱 我们又不是慈善家 人品好的话延缓下都无所谓 关键是胡搅蛮缠的说没有钱还理直气壮 *后来判他们赔偿损失以及一切费用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07:30
可以报警的,但是一般*管不了这个,因为这个属于民事上的纠纷。*来了最多只能做一个调解的动作。而且下一次*未必会继续过来。这种应该寻求法律上来解决好一点。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07:31
可以报警,但是*只是调解,最后要上*起诉的,要经过一个挺复杂挺长的流程的,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