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7 01:06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00:52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 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履行、变更、解释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各类人员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
(5)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特定条件下订阅劳动合同、职工流动、用人单位裁员、经济补偿和赔偿发生的争议。
扩展资料: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劳动诉讼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00:52
劳动诉讼案件属于仲裁前置案件,就是这类案件必须经过仲裁委员会仲裁之后,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起诉。对于仲裁委员会在规定时间没有做出仲裁的,当事人在规定时间结束后,也可以向*起诉。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00:53
很简单,劳动者不管是不是终局裁决都有起诉权,终局裁决只约束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