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7 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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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02:34
1月12日,湖南人民失去了一位优秀的法官,省高院审判监督一庭副庭长周春梅被人行凶报复杀害,而这名凶手却是周春梅的初中同学以及大学时期的同学。
1月12日早晨7点半左右,文源街道某小区地下车库有人被刺伤,经人报警警方抵达后,发现受害人周春梅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在现场民警控制了凶手向某(女,44岁)。经调查审讯后了解,向某与周春梅系同学同乡关系,因为向某有官司需要诉讼,欲请周春梅为其打招呼被拒绝,而心生怨恨,产生了行凶报复的思想。
知情人称,向某与自己单位的领导发生了冲突发生了诉讼,向某请周春梅打招呼,但周春梅认为向某没有多少道理,就没有同意。但这事儿却让向某极度怨恨起来,为了摸清周春梅家里的情况,居然化妆后成功应聘为周春梅家小区的保洁员,花了5天时间摸清了周春梅家的情况,在12日早晨向周春梅下了毒手。
案发后,很多部门都发文悼念周春梅,而在此前的一些介绍周春梅的文章中,讲述了周春梅从小就怀揣着一名法官的梦想,并为实现这一梦想一直坚持不懈,她曾经被评为办案能手,经常加班到凌晨。
那法官的工作职责有哪些呢?
1、查清案件事实,司法上称之为事实审,其基本原则是“以事实为依据”
这要求法官必须当庭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发言,根据庭外的调查取证和庭审双方当事人的陈述,查清与案件有关的每一个事实和情节,尽可能地恢复案件事实,诉讼活动中的直接言词原则即体现在此。
2、正确适用法律。司法上称之为法律审,其基本原则是“以法律为准绳”
在案件事实查清楚的基础上,运用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判断案件应该适用的法律。在这个过程中法官应该是独立的,他作为裁判的标准只能是案件事实,而不能受任何其他因素的干扰。也就是说,法官在裁判的过程中每个环节都要受到法律的支配,严格依法判决。
3、法官必须依靠案件事实和相应的法律规范作出合理判决
在刑法中称为量刑。定罪是前提,在一种罪名下选择适当的量刑幅度一般需要依靠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这个环节要求法官不偏不倚地作出合理的判决。
周春梅一直执着并坚持着自己的法官梦,白天开庭、接待当事人等,晚上写审理报告、判决书,加班到凌晨的情况经常有之。
“这些是我的兴趣与追求所在,即使身心有时会感到疲惫,但一点也不觉得苦,倒是挺乐在其中。”周春梅在接受采访中曾经说道。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02:35
近日,据媒体报道湖南高院副庭长周春梅遇害,她是一名优秀的法官,曾被评为年度办案能手,法官梦是她一直以来的梦想,于是自从从事自己喜欢的这份工作以来,坚持白天开庭和接待当事人,晚上写审理报告和判决书,于是常常加班到凌晨。法官这份职业也是和其他职业一样,等级越高,那么责任也就越大,对于优秀的法官来说,审理的案子也是比较多的,所以会比较忙。据了解,杀害周春梅的是她的初中同学,也是她的大学校友,大学他们不是同一个专业的,就因为周春梅没有同意给他打招呼就心存恶意,了解了周春梅的家庭住址及其作息后将她杀害,可见他心胸真的太狭隘了,因为这么小的一件事情就杀害他人,在心理方面,该凶手是不是不正常,作为一个男生,不应该大气些吗,怎么会这么爱斤斤计较呢?所以,有时候对他人宽容其实也是放过自己,现在向某这样不仅害了自己的同学,自己的一生也毁了,是多么不值啊。在生活中,我们没有必要因为他人的一件小事而放在心上,对于让自己开心的事情可以当做是美好的回忆,让自己不开心的事情忘掉就会了,有时候拥有鱼一般地记忆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这也提醒了大多数女性,平时晚上出门在外要注意安全,因为社会上总会存在一些恶人,如果是一个人最好不要太晚了出去,这是很不安全的,如果真的有必要出去,就应该找个人结伴而行,因为防人之心不可无,自身安全还是很重要的。那么,对于社会上这样的害群之马,应该给予严厉的惩罚,让人们吸取教训,从而让社会更安定些。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02:35
法官当然是审案子,要依据法律条文裁量具体案件。这就要求法官不但要熟悉相关法条,还得熟悉案情,不但要把卷宗烂熟于心,还要对其中的关键处有自己的研判,对那些有问题的细节,有必要还得重新调查呢。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02:36
(一)依法参加合议庭审判或者独任审判案件;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02:36
法官是人民*负责案件审理和判决的国家公务人员。法官要依法参加合议庭审判或者独任审判案件,还有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如。吕布需要开庭审理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