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喜马拉雅上读世界名著,算侵权吗?比如《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等。_百...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7 01:29
我来回答
共4个回答
懂视网
时间:2023-02-14 11:20
在喜马拉雅上朗读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属于表演,一般情况下需要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否则就会侵犯他人的著作权。
喜马拉雅是知名音频分享平台,总用户规模突破6亿,2013年3月手机客户端上线,两年多时间手机用户规模已突破2亿,成为国内发展最快、规模最大的在线移动音频分享平台。2014年内完成了2轮高额融资,为进一步领跑中国音频领域奠定了雄厚的资金实力。截至2015年12月,喜马拉雅音频总量已超过1500万条,单日累计播放次数超过5000万次。在移动音频行业的市场占有率已达73%。
上海喜马拉雅科技有限公司是国家高度重视的新经济龙头企业、独角兽企业,总部位于上海市浦东张江高科技园区。旗下拥有中国领先的音频分享平台喜马拉雅,手机用户超过6亿。同时,喜马拉雅还拥有超过5000万的海外用户,是中国文化出海的中坚阵地。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2-14 08:28
在喜马拉雅上读世界名著,不算侵权。
文学的版权最长有效期为作者本人已故后的五十年;但是翻译者有署名权,署名权跟版权是绝不一样的,但这个翻译者的署名权就不好说了。
录制名著的话,大可放心的读,因为名著的创作基础是早已过了版权有效期,除非是刚出不久的,否则不会有什么问题。
另外,尽量不要读国内时间太近的,否则会因为版权的问题,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著作权包括:
1、发表权;
2、署名权;
3、修改权;
4、保护作著作权中的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利权这3种著作权是有保护期限的。
也就是说,超过了此期限的,任何人均可以对著作进行发表、使用和获利。
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利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死亡后5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六条 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本法规定可以不经许可的除外。
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
(三)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
(四)付酬标准和办法;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第三十一条 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依照本法有关规定使用他人作品的,不得侵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第四十四条 (一)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二)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同时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被许可人出租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2-14 09:46
文学的版权最长有效期为作者本人死后五十年,你朗读的这些作者都成化石了,还版什么权,但是翻译者有署名权,署名权跟版权是绝不一样的,但这个翻译者的署名权就不好说了,名著的话你大方的读,因为他的创作基础是早已过了版权有效期的作品,除非是刚出不久的,否则不会有什么问题,尽量不要读国内时间太近的,其他的随便读都不会有人找你麻烦。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2-14 11:20
这个怎么能算侵权呢。都搭不上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