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01 18:59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08:47
会让你觉得面子上过得去,毕竟别个是铁饭碗哦,只是这个职业很累人的,你如果虚荣心很要强,可以选这个.不过建议还是想清楚再选,毕竟他没时间陪你耍,陪你疯,照顾你这些了.除非你也是警务人员,那么相处时间比较多,关系也会很稳定.对了,你是女的么?如果是那就看我前面的回答,如果不是,那这个对你就不是问题了,女性*似乎在我的感觉中都蛮顾家的,很少看到有出轨呀,或者负面消息被暴光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08:47
意思是一样的 我国,每个部门尤其是官方部门都有着自己惯用和法定的名称,如各级*,相对应的是公务员;各级人民*,相对应的是检察官;以及负责审判的人民*与法官等等。一个例外的情况是:*系统一直保持着两个名称:*和*。两个名称的混用不仅使一般老百姓感到迷惑,连系统内部很多人都说不清楚原因。 在两个名称的具体使用上也是各有不同。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使用了“*”的名称;各级*机构则一直在用着“*厅”、“*”的名字;警车上有的漆涂了“*”两字,有的则是“*”加“police”或者“*”加“police”;*民警警服臂章上则统一成最上边是“*”,中间是“police”,下边是“*”;在执行任务需要表明身份时有的说“我们是*”,有的则说“我们是*的”;系统内部写文件、报告等材料时一般使用“广大民警”的说法,社会上对*系统成员习惯性的称呼一般是“*”与“*人员”混用,对其他系统如*、监狱等从事*工作人员则单称“*”。 曾有人为“*”与“*”两名称并行现象作过辩解。他们认为:*是指公共安全(publicsecurity)或者社会安全(socialsafety),即人类社会的稳定、安全和秩序。*是指对人类社会稳定、安全和秩序的守护,即对于侵害社会安全的事物的预防、察知、警报和即时抗击,也就是说只有负责治安行政工作的人才是*(这里的“治安”是从广义上讲的)。所以一般来讲,“*”是“*”的一个子概念,所有的*都是*人员,但*系统中从事管理、研究等工作的人员不是*。而监察部门、纪委甚至一些保安公司虽然未被列入*序列,但一直从事着部分*的职能。 上述煞费苦心的解释有的过于牵强,有的如“保安公司也承担*职能”的说法更是匪夷所思。其实,至少从我国*系统现实情况来看,“*”与“*”并没有任何实质意义上的区别,之所以造成两名称并行的情况有着历史和现实的各种因素。 在我党历史上第一次出现“*”的名称是在1939年2月,为了从名称上与伪政权*机关有所区别,在**处发布的《关于成立社会部的决定》中,要求各边区行署设*或保安处,在各县设*。建国后,1949年10月15日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会议确定了使用“*”的名称。改革开放以后,由于有关机构职能调整、国际交流、交往等各方面的原因,“*”的称呼开始在一些场合恢复使用,并得到迅速推广,直至1995年颁布的《人民*法》以法律的形式予以确认。该法第二条第二款对人民*的范围作了界定,即“人民*包括*机关、*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和人民*、人民*的司法*”。从中可以看出,*机关所有成员都属于人民*。从法理上理解,由于法律的明确规定,“*”仅仅被用于机构的名称,对*机关个体成员准确的称呼应为“*”,“*”、“*人员”等都是不规范的。 即使是机构的名称,单从字面的含义上去理解,“*局”的叫法似乎要比“*”等更直观、易理解一些,能够避免在交流尤其是国际交流时的词汇障碍;同时也更符合逻辑,能准确地界定由众多不同职能和职责的人民*个体组成的这个群体的内涵。希望在不久的将来,“*”成为“*”的曾用名,而不是现在的别名。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08:48
和*交往挺好的,没什么不好的追问可是他没有时间陪我呢追答那你就得体谅他了,既然你选择他了就应该做好准备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08:48
有利有弊。利国家公务员,铁饭碗。工作有面孑。弊工作忙,没时间在家陪你们,而且相当危险,以后自已考虑`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08:49
你感觉适合你吗?适合你的就是好的,如果你抉择了他,那他的职业就代表了不能常常陪你,这你就要多理解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