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9-27 20:10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4 23:06
可以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扩展资料:
入职要求规定: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3、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4 23:06
你现在可以去新的用人单位报到,因为你手上已经有原用人单位给你出具的离职证明作为证据。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4 23:07
楼上的简直在胡说八道,退工单是退工单,离职证明是离职证明,不管是自己辞职还是被辞退,如果可以开都得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