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9-26 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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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0 06:44
都说大家被保险骗怕了!自己的亲身经历,媒体的渲染,行业的自身问题,都让大家觉得,保险就是骗人的,都是大猪蹄子,爱的不是我们而是我们的人民币,而在网上先知先觉的人毕竟是少数。
那么,保险是怎样让你上当受骗的?并且让人产生讨厌的?
1、无处不在的保险销售,橡皮糖一样的推销模式
这种销售没有专业,只有“敬业”,敬业的粘着你,敬业的候着你,敬业的追随你,你信或是不信,它就在那里,不来不去。
等你忍受不了的时候,或者觉得再不买都不好意思的时候(赶紧*毙这个念头!!)你就会买单了,这个时候,产品是什么不重要,保什么也不重要,反正我就只知道我买了个什么都能保的保险,岂不美哉?
这个时候:保险≠保障,保险=人情
俗话说得好: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刚怀孕的时候就有人来关照你,新车刚落地就有人来打主意,而且惦记的人还不止一两个,经常是一圈,感觉就像有N多你不知道的人在阴暗的角落默默观察你的一举一动,加上经受的“关照”和夺命追魂call,简直令人窒息。
这种情况下,对人的厌恶会上升到对整个保险的厌恶。
800万的销售,真的是无处不在。想想700万的外卖小哥,是不是满街都是??
2、艰难的理赔过程和媒体渲染
当保障卖成了人情,那么保险的主要功能就自然被弱化。离开产品谈品牌,谈服务,都是空谈,保障都没有,要服务有什么用?出事都解决不了问题,要品牌有什么用?这是销售员们迷之自信的逻辑:离开本质空谈表象。
绝大多数人天真地以为自己买了一个“万能”险,就真的是”万能“了,大概抱着这样的想法——那我都万能了,不就什么都可以赔,什么都可以管吗?蜗牛君实话告诉你,这是万万不能的呀!!曾经也有个受教育水平很高的朋友问我,是不是只要买了一个保险,以后就不用交遗产税了?What??保险=免交遗产税??(还有这种操作?充满了大大的疑问),退一步,即便是可以,那也只是你买的保险这一部分钱不用交了,何况你买的还不知道是何方妖孽(需要的小伙伴可让蜗牛帮你“鉴妖”哦),保障才有可能免交,理财??呵呵,门都没有。
潜意识已经是“万能”的了,于是,出点小事就去索赔了,被拒了,骂保险公司是骗子。
潜意识已经是“万能”的了,于是,不管之前隐瞒了多少病史,都去索赔,被拒了,骂保险公司只管收钱不管赔钱。
亲爱的,明明是销售骗你的,她骗你什么都能保,她骗你只要2年之内没住院就可以买,她骗你她可以操纵理赔结果,你骂保险公司有什么用呢?大家跟我一起做眼保健操清醒一下
你说,销售员不是保险公司的员工吗?她骗我就相当于保险公司骗我。
可是,销售员跟保险公司只是代理销售关系,代理商和供应商的关系,销售误导,从法律上来说,你该找销售员,但是,销售员是你的亲戚朋友啊,要面子又要里子,心肝肺都纠结疼了。
我见过无数被亲戚朋友坑了的小伙伴,我劝他们去维权,但是他们想想这是七大姑八大姨,那是好闺蜜好基友,逢年过节还得见面说声好,还是算了,就当吃个哑巴亏吧。看,中国人就是这样,面子大过天。(请自动对号入座)
你说,我不管,保险公司不赔,我就是要骂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不要脸,是大猪蹄子!
可是,当时给你拿来投保单和保险合同的时候,要告知什么,保什么,白纸黑字写在上面,你也签名了,那么大的人了自己的签字自己不认吗?
你说,销售说不用看,再说我也看不懂。
可是,看不懂就可以免除自己的责任吗?签字不用负责任的吗?
你说,我不管,我不管,我不管。到最后已经变成了无理取闹
我不否认,保险公司确实利用了销售员跟客户之间的人情关系;我也不否认,销售员这么做就是保险公司私下教的,这种指导上不了台面,但是可以私下传播,而监管在管理的时候,往往抓不住实际证据。于是,我们凭着对销售的信任,轻而易举的就上当了。
媒体也没有任何的良知,自以为为民众争取利益,实际上根本没有搞清楚案件的来龙去脉,就大肆宣扬保险公司是骗子,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自身的经历再加上媒体的渲染,保险就是一个只收钱不管事的主儿了,这种印象,根深蒂固。
3、条款确实很复杂,小时候买的保险确实很垃圾
越是不懂的东西,越是心生恐惧,条款确实很复杂,所以,就很害怕,生怕保险公司在哪里埋个坑陷害自己。
保险公司的条款为什么这么复杂呢?因为骗保的人实在是太多了,被骗一次,多一次经验,然后把条款搞的更复杂一些,慢慢的,就变得越来越深沉让人看不懂了。
其实我看起来也很费劲,但我知道应该重点看哪里,这样,需要琢磨的地方就少了很多,而普罗大众,不知道要看哪里,自然也就无从下手。
但是,看条款看合同是你买保险必须要做的事。
现在的80,90后,几乎都被大人在90年代的时候花当时的大价钱买过保险,但是现在看起来,保额只能用“搞笑”两个字来形容。
55岁以后,每个月给55块养老金;2万的身故保额;200块的教育金...这是来搞笑的吗?
我对比过十年前的保险和现在的保险,同样保额,价格最高差了5倍。
只能说,保费这么多年是越来越便宜,越来越亲民,保障也是越来越好。
可是,小时候的经历,已然给我们造成了不可磨灭的差评印象。
要重塑对保险的好印象,估计要花的时间不会比保险荼毒我们的时间短,也许,互联网会加速,但是,没个十年八年,估计是没有可能性的。而且,要从现在开始,就不忽悠,不乱搞,不瞎说,可是这对保险公司来说还是很难。
不否认,有相当一部分的销售在追求专业,而大部份的销售并不知道自己在做错事,以为自己坚持的东西是正确的,可是大环境就是这样,即便蜗牛如此尽心尽力,但是不理解的人依旧很多,说蜗牛用专业来骗人的人也依旧很多,被骗怕了,会觉得周围所有的人都在骗人。
哎,好难!
(保险专业防坑,就看蜗牛君知乎号:蜗牛说保险)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0 06:44
中国保险业利用合同法的保护,营销如同传销,大量的增员是要业务员拉朋友,拉亲戚去卖保险。 就是和传销一个性质!不过,一个是合法的,一个是不合法的,走的模式和传销是一个模式!不管他是合法的也好,不合法的也好,只要你记住,保险除了意外险,其他的险种都是忽悠人的,你就不会上当受骗,特别是分红保险,要小心欺诈。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0 06:45
觉得买保险是*主要存在两个原因: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0 06:45
不是的。
依据《保险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保险活动,适用本法。从事保险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规,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营商业保险业务,必须是依照本法设立的保险公司。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商业保险业务。
扩展资料:
保险的相关要求规定:
1、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应当遵循公平互利、协商一致、自愿订立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除法律、行*规规定必须保险的以外,保险公司和其他单位不得强制他人订立保险合同。
2、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3、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0 06:46
保险基本上、大部分都是坑,简单的说就是动员忽悠老百姓的钱财放在他公司供他免费使用甚至挥霍,一旦出了问题就用法律法规进行文字诉讼处理(实际钱还在他公司),分红型重疾年金等等保险,最终是忽悠你把钱给他用!!!至于欺骗不欺骗,这个要国家监督监管,比如目前这种监管监督,就是比较松懈,默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其肆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