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凤凰温泉骗局 采取高利息存款吸收民间资金 根本无力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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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6 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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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02 11:27
展开1全部您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是有区别的。关于集资诈骗罪,立法者对行为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做出了突出的表述,即以诈骗的手段(虚构事实、虚假的表述)取得他人的信任,骗取他人钱财,并致使钱财无法归还,他人受到损失。本罪中行为人的目的和手段,都受到了立法者的否定的评价,以行为人造成了出资人的财物损失达到了一定数额,作为定罪量刑的标准。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集资诈骗罪的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判断,以客观表现的行为做出了界定: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实施了下列行为:(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