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7 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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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22:27
我们知道,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感情维持下去非常的困难。所以,迫不得已,大家会选择离婚。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离婚,大家都很配合,有的时候,我们只能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进行。 那么起诉离婚时,是不是一定要到对方的户口是在地去进行起诉呢?答案是不一定,根据相关法律文件规定,如果起诉离婚,我们需要到对方的户口所在地或者长久居住地进行起诉。所以大家一定要关注,以免给自己带来一些不必要的影响。是啊,在现实生活中离婚是非常常见的事情。当然,离婚的原因也是非常多的,对于我们来说,一般离婚会有哪些原因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简单了解一下。
首先是,感情变了。我们知道,两个人的婚姻,他是需要有一定感情基础的。只有有这个基础,两个人才能够很好的相处下去。如果没有感情了,这样的感情就是无法持续下去。所以自然,会走向最后的结果,那就是离婚。所以呀,为了避免离婚的出现,我们一定要好好经营我们的感情,不要让它变质,也不要让他遗失。
其次,物质条件不允许。我们知道,现在的生活压力是非常大的。两个人在一起,所需要面对的压力太大了。其中物质条件,是最基础的。经常有一句话说的好,没有面包的爱情是不长久的,这句话是非常有道理的。因为只有一定的物质基础,才能保障生活的质量。所以很多时候,因为物质条件的原因,会导致我们的感情破裂。
当然,除了这些原因之外,可能还有一些其他原因。但是不管是什么原因,这个结果都是非常糟糕的。所以希望大家能够重视自己的感情,并且用心经营。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22:27
不是这样的,而且起诉离婚的时候,在两个人的户籍所在地其中之一就可以了,然后也需要准备好所有的证据,比如说离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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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
“不一定在户口所在地。民事诉讼原则上是被告住所地*管辖,但住所地并不是经常居住地的,由经常居住地的*管辖。起诉离婚是有关身份关系的民事诉讼,故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管辖,例外由经常居住地管辖,对不在境内、下落不明等情况的人提起离婚则以原告住所地、常居地为准。”
当今社会,人口流动性是相当大的,如果双方感情破裂需要起诉离婚,是否是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呢?该问题是要分类讨论的。第一种情况是最普通的情况,双方均没有被*人身自由,且没有证据证明一方离开达一年以上,此时想要离婚一方应当向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被告经常住所地基层*提起诉讼。此处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在某一地连续居住达一年以上,则认为该地是该人的经常住所地。第二种情况是可以在原告的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所地起诉的情形:一方离开住所地达一年以上,另一方起诉离婚的;一方被监禁或被*人身自由的,另一方起诉离婚的。除此之外,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或者被监禁的,也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管辖;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的,一方向人民*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二条特别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22:29
一般的情况下起诉离婚一定要到注册结婚证的记录去办理,也就是当地。部门。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22:29
起诉离婚的时候,不需要去对方的户口所在地,在你的户口所在地办理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