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7 00:31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18:17
申请财产保全对通知对方的时间没有明文的规定,通知采用执行通知书的形式送达后立即办理。人民*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作出裁定;需要提供担保的,应当在提供担保后五日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在五日内开始执行。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 人民*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作出裁定;需要提供担保的,应当在提供担保后五日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在五日内开始执行。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 仲裁过程中,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通过仲裁机构向人民*提交申请书及仲裁案件受理通知书等相关材料。人民*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或者裁定驳回申请的,应当将裁定书送达当事人,并通知仲裁机构。
第十六条 人民*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协助办理登记手续的,有关单位应当在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后立即办理。针对同一财产有多个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应当按照送达的时间先后办理登记手续。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18:18
申请财产保全含两方当事人,一方是申请方,通常情况下是原告;另外一方是被保全方,通常情况下是被告。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18:18
人民*接受保全申请后,应当在48小时内作出是否予以保全的决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人民*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应当立即通知被申请人,并将保全结果告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