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的可保利益关系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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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7 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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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17:39
责任可保利益
责任可保利益与期待可保利益有着些许相似之处,如它们都是一种现时不确定的利益。不过,二者还是有区别的,它们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期待可保利益是一种积极的利益,是在理论上应正常产生的利益;而责任可保利益则是相对消极的利益,是由保险事故的发生而产生的,具有补偿风险的性质。期待利益可以由正常的状态而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产生收益,而责任利益则不会,它只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填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损失,并不带来收益。责任保险的本质是为了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在被保险人由于过失或故意而依法或依合同规定对第三人负有一定的赔偿责任时,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向第三人给予一定的赔偿。在这个合同中,第三者不是合同的当事人,依照“合同相对性原理”,第三人是不能直接向保险人请求支付保险赔偿金的。不过,随着保险的发展,特别是强制保险的出现,责任保险的目的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即为保护受侵害的第三人的权益。有的国家法律规定,受侵害的第三人可以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无需经过被保险人的同意。我国《保险法》第五十条也规定,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但是,我们不能据此认为受害人对该责任保险合同具有可保利益,他所具有的保险金请求权,只不过是法律基于特定目的所作的特别规定而已。可以说,责任可保利益是对财产可保利益这个大框架的补充,它具有其他财产可保利益所不具备的特殊功能。责任可保利益,最能够体现保险的规避风险以及补偿损失的特征。它在最大程度上保证了保险标的物的安全,是其他财产可保利益的有力补充。
二、财产保险可保利益的范围
(一)所有权可保利益及量的分析
财产所有人对所有物享有所有权,所有权包含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基于所有权人对所有物享有经济利益,因此所有权可以作为可保利益投保。所有权可保利益是一种最重要的可保利益。所有权可保利益的丧失一般分为三种情况:(1)所有物毁损或灭失,其结果导致所有权人绝对丧失所有权。(2)所有物并未毁损灭失,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丧失所有权。如第三人善意取得等情况,原所有人丧失所有权,而所有物并未灭失。(3)所有权人并未丧失所有权,由于某种原因,如第三人侵权等情况使所有权的行使受到妨碍,这种情况显然会给所有权人造成损失,也可以称为可保利益的丧失。
所有权可保利益的定量以所有物的交换价值为准,而确定交换价值的时间和地点,以保险事故发生时当地的价格为准。所有权可保利益并不是不可分的,它可以由不同的人共同拥有。不同的人根据其享有的所有权量的不同而对财产享有不同数量的可保利益。被保险人如果对保险财产只有部分所有权,他也只能享有部分可保利益,保险公司进行补偿也仅仅以被保险人所具有的可保利益为限。
(二)期待利益
期待利益是某特定的人基于某物的存在,或依据该人的特定行为或计划的事情,在将来可能获得的利益。比如,建筑物被损坏,所有权人就会丧失的租金收益;商人将货物从某地运往另外一地销售,将会获得的利差收益;企业主因为厂房、设备等的安全运营将会获得的正常营业收入等。这种期待利益具有很强“可能性”,这种可能性程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17:40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