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法院判免除刑处还要上报上级法院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23 05:48
我来回答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3 12:30
1、一审人民*做出的任何刑事判决或裁定,无需上报上一级人民*。但是,与一审人民*同级的人民*,如果认为一审人民*作出的判决过轻,不符合刑法“罪”与“罚”相适应的司法所原则,有权在一审判决、裁定作出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出抗诉。
如果受害人认为一审人民*作出的刑事判决或裁定过轻,有权自接到判决、裁定第二日起5日内向人民*请求抗诉,人民*认为符合抗诉法定条件的,也会依法提出抗诉。
与一审人民*同级的人民*提出抗诉,会通过原一审人民*递交抗诉书,并将抗诉同时递交于上一级人民*。上一级人民*,如果认定抗诉不当的,可以向同一级人民*撤回抗诉,并通知下级人民*。
人民*提出抗诉的,人民*会依法组成合议庭并开庭审理。
2、地方各级人民*认为本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提出抗诉。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17条、219条、220条、223条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3 12:30
对于一审*判决免除刑事处罚的情形,并不需要上报上级人民*。如果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服的,可以依法上诉,请求人民*依法进行改判,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具体情况,请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3 12:30
1、不是上报上级*。*不会主动将案件上报的。
2、如果被告人对判决不服,可以提出上诉;如果*认为判决较轻,可以提出抗诉。这两种情况,一旦发生,*都将案件用上级*进行审理。如果没有上述两种情况发生,*就不会将案件移送上级*的。
3、《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4、《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 地方各级人民*认为本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提出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