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22 15:03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9 14:19
不能,一周是最低时间,没有建立合同关系就不用离职手续,希望你能满意
才3天,
如果是自己离职的,
一般公司是不会给工资的。
如果是被辞退的一般会给
辞职后未办理离职手续,用人单位也应该支付你工资。
但是,如果因为你没办理离职手续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该用人单位是可以另外要求你支付的。所以说,该办理离职手续的,还是应该配合用人单位办理。比如交接工作资料、生产工资等。
公司老板跑路,导致劳动者无法办理离职手续和结算工资的,那么反映到仲裁委员会处理,申请赔偿。
1、离职证明主要的目的是为了证明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避免招用与其他单位的员工,造成纠纷。因此并不是必需的材料,您可以和单位协商签署一个承诺书,承诺与其他单位不存在或者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不会对受雇该公司任何的障碍。否则造成的损失后果由您自己承担,造成单位损失,您赔偿。
2、关于您和原单位之间的纠纷一事,法律规定的是专项技能培训,岗前培训等一般是不认定的。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这个没有什么影响;
档案分为个人档案和单位人事档案,个人档案是国家相关机构保管,一般人是看不了也不能开启的,单位的档案你都不去了人间也没必要建档了;
希望回答对您有帮助!
自动离职有工资的,否则就是单位违法。自动离职,单位拖欠工资的,可以去劳动局投诉。解除劳动合同当日是工资结算日;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都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期限发放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还要加付赔偿金;协调不成当事人再申请劳动仲裁。擅自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单位也可以依法要求劳动者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不可以的,是属于无效合同的
如果在前公司办理劳动合同、购买社保的,那么必须与前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拿到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社保手册,才能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和办理社保。
劳动法没有明确规定公民去新公司入职是否需要提供离职证明。
公民到新的单位上班时候,是否需要提供上一家单位离职证明一般需要到该单位人事部门咨询为准的,考虑到劳动法没有明确要求的情况下,相关的入职资料一般以单位入职流程或者员工手册要求为准进行提供。
员工入职所需要资料参考如下:
1、员工个人简历
2、身份证、相关毕业证、学历证、各类资质等级证书影印件各1份(验原件)
3、学信网打印出来的学历验证报告书1份(允许招收大专以下学历的不需要)
4、盖有上家单位公章或人力资源部章的离职证明(最好是公章,更可信)
5、一寸彩色照片3张
6、区级以上正规公办医院入职体检表1份(或三个月以内有效的健康证明)
7、入职登记表1份(单位提供)
8、员工签名的入职承诺书1份(有需要的还要有员工签名的保密及竞业避止协议)
9、员工签名的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单位提供)
10、新员工薪资核定表1份(单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