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23:33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05:11
回答代加工产品不写生产商可以。委托加工业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委托方和受托方必须签订委托加工书面合同,并且按规定时限报送主管国税机关备案;
(二)委托方和受托方必须按规定设置委托加工业务核算账簿和建立委托加工材料进出仓制度;
(三)受托方必须开具加工费*,委托方必须以加工费*作为原始凭证进行账务处理,加工费必须按规定形式支付。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05:11
可以的,但是你的必须是合法的哈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05:12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法律分析:不可以1,食品生产是市场监管力度十分严格的行业,产品的委托方(客户)与受委托方(厂商)的主体信息在产品标签进行体现,是保证产品生产信息良好的可追溯性的有效措施。2,消费者在购买产品同时,对产品信息了解的齐全程度,直接影响成交率。因此代工产品填写生产厂家,可以增加产品的认可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五条 禁止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禁止伪造产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禁止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第二十七条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