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用房不能设置在住宅建筑下方有规范要求没有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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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01:56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3-2013)
2 所址选择
2.0.1 变电所的所址应根据下列要求,经技术经济等因素综合分析和比较后确定:
...
7 不应设在厕所、浴室、厨房或其他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处,也不宜设在与上述场所相贴邻的地方,当贴邻时,相邻的隔墙应做无渗漏、无结露的防水处理;
...;
地区上要求不一样,例:
浙江省住宅工程配电设计技术规定201417
4.2.3当小区公用变电所设于建筑物本体内时,宜设在地上层面,并应留有电气设备运输和检修通道.当条件*且有地下多层时,应设置在地下负一层.变电所位置不应设在住宅建筑主体的正上方、正下方、贴邻和住宅建筑疏散出口的两侧,尽量避开住宅建筑主体的投影下方.严禁设置在卫生间、浴室或其他经常积水场所的下方.特殊情况下采用预装式变电站时,外壳与建筑外墙间距不宜小于20m.
水暖专业据我所知无相关要求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01:57
JGJ242-2011明确规定:配变电房不能设在住宅正下方或正上方。和厕所、厨房、浴室等积水场所无关。主要是避免噪音和漏电等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