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21 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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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5 17:48
不能,因为依法追偿,不还的话最终结果就是被起诉,然后强制执行。
如果及时还款,那么一般都没有什么影响。
但要是拒不赔付的,就可能会收到*的传票,最终可能被强制执行,强制执行依然不还钱或者没有钱还的,那就只有坐牢这一条路了。
一旦进入强制执行阶段,肇事者就会进入保险公司的黑名单,以后贷款、买保险等一律无法办理。
拓展资料:
代位求偿车险也是属于车险出险的一种情况,是由于第三者的过错导致被保险标的在保险的责任范围内造成损失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进行约定的赔付之后,保险公司获得了被保险人在该项损失中向第三责任方要求赔偿的权利,保险公司可以以被保险人的名义像第三者提起索赔或诉讼。
代位求偿权的前提条件
① 保险人因保险事故主对第三者享有损失赔偿请求权。
② 保险标的损失原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即保险人负有赔偿义务。
③ 保险人给付保险赔偿金。
代位追偿需要的材料
1、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方出具车辆损失要求赔偿通知书;
2、第三方不予赔偿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交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及有关单、证,签署机动车辆保险权益转让书;
3、交警下发的事故认定书等;
4、本人的驾驶证、身份证、保险单据等。
由于不同保险公司的规定可能不一样,所需要出示的证件可能也不同,所以具体情况大家可以咨询保险公司,实际要以保险公司的规定为准。
代位追偿审批多久?
代位追偿的审批时间具体要看事件的进展以及肇事者的态度,如果肇事者对责任认定存在异议,申请复议后,有些保险公司会让汽车等待35天的时间(受理5天,等待30天)。如果已经提交了申请,一般会在15天内完成审核,保险公司将钱款打到车主账户。
代位追偿流程
1、找4S协助走定损,修车,填表等程序;
2、等待对方复议,复议时间大概为15天,复议期间对方会接到交警的电话通知;
3、保险公司正式代位追偿,同时提前赔付车主钱;
4、配合保险公司作证;
5、取得赔偿,案子终结。
代位追偿原则是什么?
代位追偿原则是指由第三者责任造成的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公司在向被保险人履行损失赔偿责任后,保险人即可取代被保险人的地位向第三者责任方索赔被保险人在此次事故的损失。
在车险中,代位追偿原则是一种针对车损事故进行赔偿的保险形式,如果被保险人的车辆在事故中并不负责任,但是对方却拖延或拒绝赔偿,那么被保险人可以先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然后由保险公司向对方索赔,从而降低自身的损失。
需要注意的是,代位追偿原则是只指针对机动车的损失,而不涉及人员伤亡,如果在事故中出现人员伤亡,那么这部分的赔偿就无法通过代位求偿来实现。还有比如车辆停在路边被人砸了或者划伤却找不到责任人,在没有明确责任方是谁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也是不会接手代位求偿权的。代位追偿原则与车主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所以车主还是有必要去了解清楚代位求偿的相关规定。
让保险公司进行代位追偿能要到钱,一直不给钱也不能赖掉,得走正规的法律程序来解决。
一、什么是代位追偿?
代位追偿的意思是指,如果你与对方车辆相撞,交警判对方全责。但是因为对方只购买了交强险或者没有购买保险,个人经济能力也不佳,无法进行赔付。这时你可以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先把维修的钱理赔给你,然后由保险公司去向对方追讨赔偿款。
以下情况均可申请代位追偿:对方拒绝或者无法赔偿损失,对方故意拖延赔偿损失,对方拒签责任认定书,对方逃逸后记下车牌号。
具体做法就是,发生交通事故后,可以先进行维修,并由自己所购买的保险公司理赔,然后要求保险公司代位追偿。前提就是要有交警队出具的明确对方责任的事故认定责任书,并拍下来对方的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这些手续在行使代位追偿时会用到。
申请代位追偿需要走以下步骤:
找4S协助走程序定损,并完成修车,提交资料等
等待对方复议,复议时间为15天,复议期间对方会接到交警的电话通知;
保险公司正式代位追偿,同时提前赔付你钱;
配合保险公司作证;
取得赔偿,案子终结。
二、发生交通事故的理赔流程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没有保险。可以双方协商数额,来赔偿此次事故中发生的一切财产损失及人身损害。如果对方无力赔偿,受害方可通过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申请强制执行对方的财产。
1.发生交通事故第一时间在事故现场固定证据,比如拍照,拍下对方的身份证照片,并就双方达成的协议进行录音或以书面的形式确认。
2.其次,若是对方全责又没有钱的情况,确实比较麻烦。建议拿着事故认定书去交警队调解。双方都同意由交警队调解的话,交警队是可以作出调解的,如果钱不是很多的话,可以要求对方当场给付。
3.如果赔付金额较大,而对方又没有偿付能力的话,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了。
没有能力偿还保险公司的追偿是不会坐牢的,这属于民事纠纷。但是保险公司可以进行起诉,要求其支付所欠的追偿款,也可以要求*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采取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必须由人民*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财产追索债务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予以拘留、罚款。
第二百二十八条 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人民*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判决强制偿还。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