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没结果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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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20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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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18 00:14
一、立案一直没有结果如何处理 民事案件立案后,人民*会在规定的期限内审理,如果超过审理期限没有开庭审理的,当事人可以向*咨询或者申请审判监督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审限
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审限
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二、民事诉讼立案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规定,起诉的实质要件是:
1、原告是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相关解释:
1、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权利、人身权利和其他权益遭到他人的侵害或与之发生了权利、义务争议。
2、明确的被告”指的是原告起诉的相对方应该是明白、确切、具体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果没有被告或被告不明确,就不能起诉和送达。当然被告下落不明不属于没有明确的被告。
3、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要求人民*解决的请求内容其内涵外延应当明确、具体,请求人民*保护什么、支持什么、反对什么应当清楚、明白、具体,不能模棱两可、含混不清。即必须向*说明案件事实和证据事实及其理由。
4、属于人民*受理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指的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提起的诉讼,应当属于人民*审理民事案件的范围。受诉人民*管辖,是指依照民事诉讼法有关地域、级别、专属管辖的规定,应属该院管辖。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后,*会在立案一定期限内审理案件,如果一直没有结果的,可以向*了解具体情况,或者申请审判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