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民间借贷的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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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7 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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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05:31
民间借贷的积极作用,具体如下:
1、有利于提高投、融资效率,增大直接融资比重,减轻银行的储蓄及其转化压力,加快金融*改革的市场化进程,开拓国有商业银行的服务领域及产品,推动商业银行和完善服务质量;
2、可以缓解农村、县域资金供求矛盾,在目前我国直接融资发展滞后的情况下,可以较好地弥补银行信贷资金的不足;
3、民间借贷的实质是城乡居民之间互相调剂资金,有利于三个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4、对县域经济的发展具有不可忽视的积极作用,使部分企业避免了因资金短缺又无法得到银行资金支持而产生的破产、倒闭;
5、对形成民间信用体系具有一定的可取之处,有借有还,被国人视为基本的道德准则,对其鼓励和弘扬,可推动信用道德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6、可以催生和完善新的市场经济观念,促进广大城乡居民养成**习惯,对致富兴业具有十分积极作用。
民间借贷的消极作用,具体如下:
1、削弱国家宏观*效果。民间借贷存在于金融机构*范围之外,影响国家对全社会资金总量的准确把握,制约金融*的实施,使国家宏观**产生较严重的滞后或偏离效应;
2、民间借贷的资金流动存在盲目性,很容易流入国家*或禁止的行业、企业,使国家通过银行信贷资金流向,*行业结构、产业结构及经济结构的举措难以到位;
3、民间借贷的大量资金游离于银行体系之外,缺乏金融机构和*部门的有效监管,容易滋生高利贷、“地下钱庄”及诈骗等非法金融行为,对社会的安定团结有一定消极作用;
4、干扰金融秩序,影响金融机构聚集资金和集蓄放贷能力。由于民间借贷利率较高,吸引了不少本该存入银行的资金,个别储户甚至将已存入银行的存款取出,投入民间借贷市场;
5、民间借贷易引发民事纠纷,影响地方稳定。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05:31
1 出借方来说会获得高额回报。2 借款方来说获得短期资金周转,盘活市场------但这只是最理想的状态,往往资金的高回报会伴随高风险,哪怕朋友之间的借贷,更有甚者更是直接来骗出借人本金------民间借贷双方各有各的打算,不能统一而论---------大数据查找个人信息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05:32
积极作用:1,民间借贷是弥补银行信贷不足的重。2,民间借贷有力地促进了中小企业 的经济投资。3,民间借贷的手续便捷,形式灵活,风险与收益对称的特点适应了 市场的需求。
消极作用:1,民间借贷容易造成企业持续发展的恶性循环。2,民间借贷可能导致产业的空心 化。3民间借贷缺少相关法律保护,违约风险高,负面影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