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人和借款人区别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7 01:46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03:19
借款人范围比贷款人范围更广,贷款人一般是指在银行办理贷款业务的客户。贷款人和借款人是借贷关系中相对应的双方,借款人作为申请贷款的一方,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才能从贷款人处获得信贷资金。而贷款人作为贷款审批/发放的一方,可以将信贷资金或自有资金,向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发放。成功获得贷款的借款人 除了需按合同约定按时偿还贷款本息之外还需按昭约定用途使用贷款。如果不能正常还款需向贷款人说明情况,协商外理。相对于借款人贷款人看提供贷款的业务和对借款人贷款使用情况监督的权利。如果贷款用途不合规范,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或提前收回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贷款人在发放贷款前应确认借款人满足合同约定的提款条件,并按照合同约定通过贷款人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监督贷款资金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发放至借款人账户后,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
拓展资料】
借款人不得同时向同一辖区的贷款人的不同分支机构分别借款;告知义务。借款人不得向贷款人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有关生产经营的情况,以防止借款人利用虚假的生产经营资料借得与自己的偿还能力不相称的借款,影响金融机构的资金安全;借款人不得利用贷款从事股本权益性的投资,除了国家另有规定的少数情况之外,我国公司法和有关企业法和企业登记制度都明确规定,当事人成立公司或其他企业(包括作为公司企业的股东),必须要有法定最低限额的注册资金,在登记时,这些资金须附上有关银行及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证明;借款人不得利用贷款在有价证券、期货方面进行投机性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