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7 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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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4 08:24
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复工复业**实施期间,湖北省*小规模纳税人只要未开具*专用*,其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均可以在申报纳税时进行免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纳税人应如实开具*。湖北省*小规模纳税人享受上述免征**的,在开具*普通*时,正确的方法是应当在税率或征收率栏次填写“免税”字样。今后,纳税人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开具*普通*。需要特别提醒的是,上述复工复业**实施期满后,湖北省*小规模纳税人还可以继续享受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的优惠*,此时由于纳税人月初开票时并不知晓销售额是否会超过额度、能否享受免税*,因此应按照正确的征收率开具*普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