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19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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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4 23:40
四川: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第三十二条 实行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已婚妇女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农村人口中晚婚、晚育的,基层*可予以适当奖励。”——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4年9月24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正)追问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