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全供与财政差供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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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19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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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7-04 16:05
财政全供和财政差供的单位在单位性质、单位工资发放方式、单位员工的收入、单位的职能权限皆有区别。财政全供的单位在财政上由国家*完全拨款,承担所有的员工工资以及单位财务支出。财政差供的单位在财政上国家*只承担部分支出,其余部分由单位自身收入补足。
具体体现在以下几点:
1、单位性质不同:财政全供的单位主要是执行国家公务的行政机关单位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差供的单位主要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2、工资发放方式不同:财政全供的单位员工工资和福利待遇全由*负担,财政差供的单位只负责员工工资和公用支出的一部分,其余部分由单位自身收入承担;
3、收入不同:财政全供的单位员工完全由*供养,因此员工工资有保障。财政差供的单位,*只负担部分工资,如果单位收入不佳,员工工资会下滑,因此两个单位员工之间的收入有所区别;
4、职能权限不同:财政全供的单位财政支出只能由*提供,财政差供的单位除了*的拨款,还能由该单位自身产生收入。拥有执法权和收费权的财政差供单位,还能通过财政返还制度获得更多的收入。
事业单位分为三大类:
1、事业全供是工资和福利全部有*负担。例如信访局
2、差供单位是财政负担该单位工资的60%---80%,其余部分由该事业单位自行筹集。例如交通局
3、自收自支性事业单位是该单位所有人员工资全部由该单位自行筹集。*不负担该单位的工资和福利。例如医院
差供单位的待遇要具体看单位,有的单位本身有执法权或收费权,按照财政返还制度这些单位每年都有很丰厚的收入,自然单位员工的工资福利要高点。有些没有什么收入来源的差供单位就只有60%的工资可发了。
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第四条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单位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单位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单位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八条国家对事业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根据国家有关*和财力可能,结合事业单位改革要求、事业特点、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事业单位收支及资产状况等确定。定额或者定项补助可以为零。
非财政补助收入大于支出较多的事业单位,可以实行收入上缴办法。具体办法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