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06:57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4 23:58
一、行政裁决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4 23:59
征地拆迁争议可以采取的处理方式如下:
第一、由于城市建设规划不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诉性,所以对*的城市建设规划不服,只能通过参加听证、信访等途径发表意见。
第二、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拆迁许可不服,可以申请听证、提起复议或诉讼。
第三、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应当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如果对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但是,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行为,拆迁户如果在本区*的申请得不到,可直接到市*起诉,也可向市*提出申请,将此案移交其他*异地审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4 23:59
您好,房屋拆迁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损失费等,原则上来说是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所以,如果觉得补偿不合理,建议采取法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00:00
北京拆迁律师贾启华,按照法律所规定的,给予被征收人的赔偿不能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周边市场价,如果觉得赔偿低,那可以启动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