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06:50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4 22:07
个人理解,CEPA+WFOE只是利用相关法律而实现的一种公司形式,而VIE则是一种模式、一种结构;VIE可以通过CEPA+WFOE的形式予以实现,在海外上市的架构中,拟上市主体可以直接、间接(例如CEPA)在国内设立WFOE,然后通过该WFOE与境内实体达成协议控制。请各位拍砖……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4 22:07
没听说过那种结构。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4 22:07
不是。wofe(wholly owned foreign enterprise)是通过股权达到控制,vie是通过协议方式进行控制。vie模式一般适用于国内产业对外资股权有*,所以通过协议的方式对境内公司进行控制。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4 22:08
没听说过那种结构。不过VIE模式的本质在于,没有股权控制的企业通过协议控制VIE,并且达到VIE可以进入合并报表的目的。其实结构不重要,结构往往是为了规避监管的,关键得看有没有这种实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