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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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13:01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起诉讼。完整的劳动争议处理需要一裁二审,即劳动仲裁、区*起诉一审、市中院上诉二审。如果全部的程序都走完的话,一般情况下一年之内可以完成,最长不会超过一年半。仲裁或一审后如果双方都不起诉或上诉,案子就终结了。如果你说的仅仅指劳动仲裁的部分,应该在受理之日起60天内出结果。当然也有些例外的情况,比如仲裁员认为案情复杂需要补充证据什么的。如果没有特殊情况,超过60天没有仲裁裁决书,你就算是履行了仲裁的前置程序,可以直接向*起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