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9-11 10:14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5 07:27
已经过去一周了,如果还有发红和水泡,建议到医院复查。你可能觉得小题大做,对于烫伤一般有个期限,如果一周还没有好,是要留下疤痕的。原因是真皮层没有及时愈合。导致没有愈合的原因就是感染。后期的疤痕处理会给你带来无限的麻烦!一旦疤痕形成,几乎是无法做到和原来一样无痕!住院治疗看似浪费,实际是避免了感染的机会。另外,即使不住院,也要尽量避免接触,手按什么的。更避免裸露。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5 07:27
你好!因为长时间接触并不太烫的热水袋导致的。一些病人一觉起来发现小腿被烫伤了,起了个大水疱,而热水袋并不很烫,觉得奇怪。这在临床上称为“低热烧伤”或“低温烫伤”,是指长时间接触高于45℃的低热物体所引起的烫伤。导致皮肤烫伤的因素有两个:一是热力,另一个则是作用时间。由于冬季人体神经反应比较迟钝,皮肤的感觉也弱了很多,而且下肢皮肤的角质层比较厚,刚接触热水袋时,皮肤可能并没有感觉烫;但时间一长,热力逐渐渗透到组织而引起烫伤,如同“文火炖肉”。一些人因为疲劳等睡得很死,一些人感觉迟钝,如醉酒后、老年人、婴幼儿、瘫痪者等,在熟睡的时候很少翻身,紧贴热水袋的这部分皮肤就容易局部烫伤。这类低温烫伤表面看起来面积小、并不严重,但实际上几乎都是深度烫伤,不仅皮肤全层严重受损,有的已经烫伤到了皮下脂肪层、甚至肌肉层,面积稍大点的往往需要手术植皮治疗才能愈合。因此,一旦发生这种烫伤,千万不要掉以轻心,草草抹点药了事。如果不及时治疗耽误了病情,病原体容易在伤处生长繁殖而形成继发感染,创面会进一步加深,不仅增加痛苦,而且增加治疗难度,增加经济负担。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5 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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