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股骨头坏死患者我单位准了我二年的病假我现在能上班不能干重活单位要辞退我怎么办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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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11:59
劳动者已休两年病假,医疗期已满。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因此解除合同,还需要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部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12:00
给与你相应的赔偿咯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12:00
可以方便说一下 在哪治的吗 换骨头了吗 我也是一名股骨头坏死者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11:59
劳动者已休两年病假,医疗期已满。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因此解除合同,还需要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部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12:00
给与你相应的赔偿咯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12:00
可以方便说一下 在哪治的吗 换骨头了吗 我也是一名股骨头坏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