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法的三个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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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6 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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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4 16:51
对立统一规律
三大规律的第一个规律是对立统一规律。这是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其他的两大规律与五对范畴,都是以此为基础的具体阐述。对立统一规律的内含,主要有三条:第一是说,所有事物都由相互联系、依存,同时又相互对立、排斥的两个方面构成。第二条,上述两个方面的力量此消彼长,相互转化,会持续达成某种形式的统一。
质量互变规律
第二个规律是质量互变规律。质与量是所有事物的内部的两个规定性,任何事物都具有一定的质与一定的量,是质与量的统一。事物在一定范围内量的变化,只要不引起质的变化,它仍保持其质的稳定性,仍是原来的事物。如果超过了一定的量,就会引起质变,原来的事物就变成了另一种事物。这种保持事物质的数量界限就是度。
这个道理,跟中庸之道所讲的是一回事,凡事都要讲求一个度。我们平时经常讲成功需要坚持,这里的坚持就是说量如果不够,你就不可能发生质变,不可能由“普通人”变“成功人士”。
否定之否定规律
第三个规律就是否定之否定规律。这个规律也是对立统一规律的具体化,主要的含义也有三条:第一条,任何事物的内部都包含肯定方面与否定方面,肯定方面维持,否定方面推进改变。第二条,任何事物最终都会自我否定,变成另一种新的事物。第三条,经过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达到一种看似回到原点的状态,然而达到一个更高层次的新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