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01 04:32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1 07:07
男方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送给小三的,属于无权代理的行为,妻子有权向小三要回赠送的材料。
丈夫与婚外异性发展成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违背了公序良俗,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经妻子同意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侵犯了妻子的财产权利,该赠与行为应当认定无效。同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夫妻双方无法将其划分出个人份额,只有当共同共有关系结束时再对财产进行分割,确定各自所占的份额。
因此,在家庭日常生活中,如果要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当取得配偶的同意。如果在配偶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婚外异性”,这种赠与行为通常会因为违背公序良俗,损害配偶的财产权益而无效,无过错方自然有权要求“婚外异性”全额返还财产。
财产如何分割通常要是具体情况而定:
1、重婚,必须是满足过错方与第三者达到结婚的状态,也就是存在婚姻状态。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家庭暴力,依据最高人民*的司法解释,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残害、强行*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
4、*遗弃家庭成员的。必须是长期的*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如,生病不给治、不给饭吃、不照顾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