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真实对于儿童文学来说意味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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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01 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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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2 13:05
文学作品是作家审美意识物态化的产物。儿童文学是“大人写给小孩看的文学”,有其自己审美创造的特殊性:就儿童文学创作者而言,他们既需要彰显*的主体审美意识,又必须自觉地从接受对象那里吸纳儿童的审美意识;就儿童文学的接受者而言,他们既兴致勃勃地咀嚼和体味文本中属于自身的儿童审美意识。又潜移默化地体验和接受文本机智地传达出陌生的*审美意识。*审美意识与儿童审美意识是构成儿童文学审美意识系统的基本要素,这两种审美意识的对话沟通、互补调适与交融提升,是儿童文学审美创造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也是理解与实现儿童文学审美创造的“阿基米德点”。
本文拟就儿童文学审美创造中的艺术真实、艺术形象、艺术视角等问题作一探讨,以期有助于认识与透析当今儿童文学的创作症候。
一、儿童文学的艺术真实不同于*文学的艺术真实
文学创作是作家认识、反映和阐释对象世界的活动,因而存在着“真实性”原则。“真实性”是文学产生与实现其认识与审美价值功能的基础与前提。但是文学生产要求的“真实”是艺术真实,艺术真实既不同于生活真实又有别于科学真实,这是一种特殊的审美化的真实。相比于*文学而言,儿童文学的艺术真实又有其自身审美化真实的特殊性。
第一,儿童文学的艺术真实不同于*文学的艺术真实,儿童文学在认识、反映和阐释对象世界的真实性方面,与*文学存在着差别,两者应拉开距离。
这是因为对象世界真实性的某些内容是不适宜于在儿童文学中展现的。如同现实社会的某些场所“儿童不宜”进去一样,儿童文学不必朝*文学相同的生活题材与艺术范式靠拢。儿童文学应在生活真实的问题上与*文学拉开距离,远离暴力,远离*社会的恶俗游戏与刺激。前苏联作家同时也是杰出的儿童文学作家高尔基说过一段深刻的至今依然引人深思的话:“儿童的精神食粮的选择应该极为小心谨慎。真实是必须的,但是对于儿童来说,不能和盘托出,因为它会在很大程度上毁掉儿童。”“儿童心灵由于过早熟悉生活中的某些东西而受到毒害;为了使人不变得胆小,变得庸俗,不熟悉这些东西倒是一件大幸事。”
作为一种精神现象的文学作品的阅读与欣赏是离不开读者的感受和体验的,而这种感受和体验是需要由读者自身的人生阅历、人生经验体悟作为心理基础的。高尔基认为惟有“文学家和读者的经验结合一致才会有艺术真实——语言艺术的特殊魅力”,读者也才能充分地理解和评判作品的内涵与价值。由于少年儿童的人生阅历与心理背景还远没有进入到成年人那样的层次,因而难以理解与体验*社会错综复杂的人生百态与心理图式,即使天才少年想要窥破*社会的秘密和炎凉,最多也不过是“少年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而已。因而儿童文学在题材内容的选择上自然应当而且必须与*文学有所区别,儿童文学的题材内容主要指向少儿生活世界及其内在的精神生命世界,指向儿童思维特别敏感与趣味盎然的幻想世界、动植物世界、大自然世界、英雄世界以至神魔世界。
必须说明的是,儿童文学的题材内容应当而且必须与*文学有所区别,应当而且必须离暴力,远离*社会的恶俗游戏与刺激,这并不是说儿童文学可以回避真实的对象世界的现实社会人生,对儿童进行“瞒和骗”。恰恰相反,儿童文学从来不主张回避真实人生,更反对对儿童采取“瞒和骗”的做法。真实的现实社会人生有光明也有阴暗,有幸福也有苦难,有春风化雨也有严寒冰霜,儿童文学不但不回避阴暗、苦难与严寒冰霜,而且一贯坚持将这些真实的人生告诉儿童,将丰富驳杂的社会百态纳入儿童文学的创作视野。无论是外国作家安徒生的古典童话《卖火柴的小女孩》、狄更斯与马洛的批判现实主义长篇儿童小说《雾都孤儿》、《苦儿流浪记》,还是中国作家叶圣陶的现代童话《稻草人》、曹文轩的小说《青铜葵花》、董宏猷《十四岁的森林》等等,都在将真实的社会人生“撕破”给孩子看,用艺术的形象化的审美途径,告诉孩子们“真的人”“真的世界”“真的道理”(张天翼语)。在中国儿童文学理论批评史上,更有强调“把*的悲哀显示给儿童”这样的理论主张,这就是上个世纪二十年代以沈雁冰(茅盾)、郑振铎、叶圣陶、冰心等为代表的文学研究会发起的“儿童文*动”的基本理论观念。鲁迅在1926年写的《二十四孝图》中,更是旗帜鲜明地反对在儿童读物中对孩子的“诈作”行为,他说:“小孩子多不愿意‘诈’作,听故事也不喜欢是谣言。”供给孩子的读物必须肃清这一“诈”字,而“诈”——“瞒和骗”正是*社会典型的恶俗之一。儿童文学一贯反对“瞒和骗”的诈作行为,诈作是一种阴谋诡计,这是与儿童善良的心地和开放升腾的生命绝对悖论的,因而也是儿童文学深恶痛绝的。儿童文学主张告诉孩子们人生的*,但绝不是主张把*的“恶俗”、“诈作”、“暴力”显示给儿童看。
苦难与恶俗、诈作、暴力等虽然都是尘世的真实,但它们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苦难是人生的无奈、不幸,需要同情与拯救,而恶俗、诈作、暴力则是人世的污秽与脓疮,需要彻底抛弃与割除。儿童是人生个体生命的开始,是人类群体希望之所在。不管在什么时代、什么社会、什么民族,儿童总是与希望、未来和理想联系在一起,因而也总是被视为需要特别加以呵护的对象。“虎毒不噬子”,这是人性的底线。“我们只有在儿童时期才没有私有的观念,没有对金钱的崇拜,对权力的渴望,没有残害别人求取个人幸福的意识,而所有这一切恰恰是使人类堕落的根源。人类堕落的根源在*文化中,而不是在儿童的梦想里。”(王富仁《呼唤儿童文学》)正是为着人类未来的健康发展,人类对为下一代服务的儿童文学必须选择小心地、妥帖地保护儿童的本性之美、本善之美这一审美价值取向。
第二,儿童文学的艺术真实是以儿童的精神特征作为审美创造基础的,也即要契合儿童的思维特征、心理特征、社会化特征,特别是儿童的思维特征。
在*文学的审美创造中,真实性的概念是基于艺术是生活的反映这一认识提出来的,是指反映在作品中的作家的主观认识与客观事物的一致性,就其内容来说强调的是“事理之真”与“情意之真”的有机统一,即“既反映了生活的真实关系,又真切地表达了人们的意志、愿望。”艺术真实所反映的生活本质真实,“是通过一些具体人物的关系和行动所体现出来的生活的特殊本质。”(王元骧《文学理论与当今时代》)
与*文学不同,儿童文学的艺术真实并不要求作家的主观认识与客观事物的一致性,即不要求反映客观世界生活的真实关系;儿童文学的艺术真实强调的是作家的主观认识与儿童世界的一致性,即作家所创造出来的具体人物的关系和行动是否与儿童的思维特征、儿童的,己哩图式相—致,只要是符合儿童这些特征的,就能为儿童所理解和接受。要而言之,儿童文学的审美创造是以儿童特征(思维特征、儿童心理等)为出发点的,同时又以是否契合儿童特征作为儿童文学艺术真实的落脚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