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生考籍转出要不得不注意的3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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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01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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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05 01:58
一、注意办理考籍转出的时间
参加当期自学考试的考生,在成绩方法期间(上半年6月15-17日,下半年12月15-17日)后办理转出手续。如果考生提前办理了转出手续,在当次成绩后又有通过的课程,原则上不能再办理转出手续。 因为考籍转出手续不能分次办理,且外省自考办也不办理二次转入手续。
二、避免交叉考试
如果考生已在北京取得1门及以上合格成绩,且准备在北京毕业,再到外地参加自考就属于交叉考试。如果出现交叉考试情况,考生经外地考办允许后,可把北京考籍转出。北京自考考籍实行计算机系统管理,考生一旦办理考籍转出手续,考籍就会被注销,不能再转回北京继续自考。
三、不能自带考籍档案
有些考生办理考籍转出手续时,以为只要把个人材料取走即可,这是一种认识误区。 考生到市自考办办理考籍转出手续之前,须先和外省自考办取得联系,明确当地有关规定。转出的考籍档案由市自考办以机要件形式转递,考生凭转考介绍信到转往地区的省级自考办联系转入事宜。
最后,市自考办提醒广大考生,已经取得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市自考办将不予办理考籍转出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