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01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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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4 05:08
三农金融服务是指农村金融机构运用货币交易手段融通有价物品,向农村金融需求主体(主要由农户、种植养殖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企业这五部分组成)提供的共同受益、获得满足的活动。
一般认为,农村金融服务是指在县及县以下地区提供的包括存款、贷款、结算、保险、期货、证券等在内的各种金融服务,其中既包括由正规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也包括民间金融提供的服务。
持续加强和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目的在于,一方面为金融业加大对“三农”的金融服务力度提供强大的平台和渠道支持,并以此为契机推动多层次金融市场的培育和发展,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另一方面促进农村金融市场发展,为实现农民增收,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大的金融保障。
我国从事农村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主要有:中国农村信用社、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以及村镇银行。金融体系主要是以农村信用社为核心、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民间借贷作补充三者构成。作为我国金融体系的一个重要支柱,农村金融强有力的支持着农村地区经济的发展。
从供给主体角度看城镇化进程中农村金融需求状况
1、金融机构设立种类、数量的需要。目前存在于中国农村金融体系中的金融机构种类各不相同,在正规金融金融服务机构的框架内,*性金融机构主要为具有公共品性质的生产和建设提供金融服务,目的是消除贫困对农村经济发展的不良影响。
2、*性金融机构的业务需求。农村*性金融机构应当满足农业对金融服务需求的两个方面,首先是为农产品的生产和经营提供必要的金融服务支持,如信贷支持、结算支持、农产品价格支持等,防止“谷贱伤农”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