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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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1:09
康宁定期系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于1999年开发的一款定期型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属于定期两全保险,主要侧重于十种重大疾病和意外。主要保险责任如下: 一、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初次发生、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患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时,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给付高度残疾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四、被保险人生存至七十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所缴付的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附:十种重大疾病指:1.心肌梗塞、 2.脑中风、 3.癌症、 4.冠状动脉旁路手术、 5.重大器官移植手术、 6.瘫痪、 7.慢性肾衰竭、 8.严重烧伤 、 9.暴发性肝炎、 10 主动脉手术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1:10
康宁定期系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于1999年开发的一款定期型重大疾病保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