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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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23:51
等待期是指合同在生效的指定时期内,即使发生保险事故,受益人也不能获得保险赔偿,这段时期称为等待期。等待期是为了防止投保人隐瞒高风险因素而投保以获得保险金的行为。如保险起期为1月1日,等待期90天,即1月1日至3月31日为等待期,这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从4月1日起开始承担保险责任,连续投保无等待期。
设置等待期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投保人明知道将发生保险事故,而马上投保以获得保险金的行为。目前重疾险、医疗险、定期寿险的设置都是有等待期的,并且对等待期出险的定义不同,我们分别来看:重疾险都设置有90天-180天的等待期,由于国家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不同公司对等待期出险的态度不同,甚至可以说差异很大。有的保险等待期出险合同会直接终止,而有的合同仍然有效。
一般医疗险都设置有30天的等待期,如果这几天不舒服,想买完保险再去治疗基本是不行的,因为有30天的等待期。医疗险如果等待期出险是免责的,就是保险公司不赔付,但是合同仍然有效。只要等待期确诊就不能获得补偿,那怕等待期结束后再治疗也不行。另外以尊享e生等为代表的百万医疗险,只是第一年有等待期,续保是没有等待期的。对于定期寿险目前有90天-180天的等待期,如果这个时间内疾病身故是无法获得赔偿的,由于意外导致的身故是不受*。意外险没有等待期,但是要注意一下生效日期,绝大多数意外险都是次日零点生效,不过深蓝君也见过几天后生效的意外险,大家在挑选的时候可以注意一下。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23:52
等待期内出险,不承担责任,合同继续有效。重大疾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日起九十天后或因意外伤害事故首次发病,并经我们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首次罹患本合同 约定的重大疾病,则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同 时符合一项以上重大疾病时,该给付以一项为限)予被保险人,本合同效力终止。这类产品只有等待期后明确的说明,但是合同中没有确切写明等待期出险合同是否结束。根据保险法的第十三条,如果合同条款存在争议,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一般司法仲裁会做出有利于消费者的结论。对于消费者而言,肯定是等待期越短越好。大部分人顺利度过等待期并不是太大的问题,但是可能还会有人会因为等待期出险,而导致无法顺利获得理赔。希望大家都能买得明明白白,选到最适合自己的保险。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23:52
不同保险公司对重疾险等待期出险,处理方式差异很大,主要可以分为如下三类:等待期内出险,合同结束,返还保费。这种情况是比较容易理解的,毕竟买了重疾险还没有熬过等待期,如果发生重疾或轻症,保险公司会解除合同,退钱给我们也是合情合理的。我们知道保险的现金价值同所交的保费要少很多,这点虽然能够尽比较大可能地去规避逆选择的风险,但是对于投保人来讲还是很不友好,希望后续能够加以改进。罹患轻症合同继续,罹患重疾合同结束。除了上面的情况,还有保险公司规定,如果罹患轻症虽然不赔钱但是合同还是会继续有效。但如果等待期得了重疾,那么返还所交的保费,合同结束。这种处理方式相对于情况1的好一点,毕竟罹患轻症后重疾的保障还在,如果这个时候解除合同,那么后续的重疾基本很难买到保险,所以情况2是不错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