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04 05:17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3:41
大学文化的男子卢某因为与他人存在债务纠纷,为索要债务,竟然偷偷带走欠债人6岁的女儿,以此进行威胁。今天上午,房山*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拘禁罪,判处卢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据了解,被告人卢某与被害人晓雯的父亲沈某存在债务纠纷。2016年7月9日15时许,卢某及妻子以出去游泳为由,开着车将被害人晓雯带离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白草洼村暂住地。
沈某发现女儿天晚未归,到处寻找。当晚20时许,沈某接到了卢某的电话,卢某告诉沈某,孩子在他的手上,只要还他欠的钱,他就会把孩子送回去。
因担心在北京被警方找到,卢某随后驾车将晓雯带至他位于安徽省宿州市泗县的家中。
沈某左思右想,最终于当日23时30分报案。
2016年7月10日,因担心女儿安全,沈某*向卢某指定的银行卡内汇款10万元。当晚20时许,卢某让朋友开车送晓雯送回北京。7月11日8时许,晓雯终于被送回家中。在此期间,卢某十分忐忑。据他到案后供述,他只想解决债务纠纷,但他后来的行为触犯了法律。2016年8月28日11时许,卢某向*机关自首。*审理认为,卢某为索取债务非法拘禁他人,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鉴于卢某自首,认罪态度较好,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对其酌予从轻处罚。
最终,*判决卢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